生育一孩申请书
我(男、女)系 单位(存档单位)、村(居)委会人员,生于 年 月 日,于 年 月 日与 同志(男、女)结婚,我属( )1初婚,未生育和收(抱)养子女;2再婚(离婚次数 次),无子女,符合 《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 生育一孩的相关规定,特提出申请,请予批准。
申请人:
年 月 日
所在单位意见:
计生专干和负责人(签字)
单位(存档单位)、村(居)委会(公章)
联系电话 年 月 日
注:由单位或存档单位盖人事或计生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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